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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相片Man Yen

如何表達難以宣洩的情緒呢...



文/社工 曼子 圖/志工 小羊

8/13的貼文提到導覽員阿和退下崗位後,我們開始協助他申請低收入戶資格,讓我不禁想起許多我們服務的無家者,在申請低收時總是得翻出心裡深沈的情緒,才得以讓流程順利下去。


這個令人煩悶的流程,包含很多人也許聽過的「扶養義務官司」。

為什麼要打官司呢?這是由於政府認定「家庭」是負擔照顧義務的最小單位(你小時候我照顧你,我老實你照顧我 安捏),因此若你有子女的話,法律上會認為子女理應要負擔撫養的責任,只有當這個責任被免除,然後國家認為你無法維持基本生存時,才會提供你低收補助。

打完扶養義務官司、確認與小孩無扶養義務關係、等判決書下來、準備申請低收。

看似很容易的「流程」,其實對許多人來說是很難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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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協助某個無家者打官司時,發現他在見一些重要的人之前,都免不了要喝個爛醉。喝了酒之後,他會沉浸在回憶中,不斷重複著當年與小孩相處的種種,或是語帶驕傲地說小孩現在的職業,只差沒有個好歸宿。雖然小孩還小時他便離開家庭,但語氣裡掩不住的想念卻是我們未見過的另一面。


其實喝酒這件事,對於菜鳥社工曼子而言是很困擾的,永遠不知道喝醉的這個人,下一秒會在調解委員前說出甚麼事,要是一不小心在法官面前說出自己對小孩的感情,這樣會影響判決結果、低收補助也可能泡湯,等於前面跑的流程就全部付諸流水...


雖然開庭前告訴他,排練好的劇本(不能講自己對子女的照顧)是為了你之後的低收申請以及你未來的生活費而做的準備,但就在初次開庭日的前半小時,他又以一個醉醺醺的狀態跟我在法院門口碰面,一見到我就滔滔說著:「女兒小時候吵著要找爸爸,是個調皮的黏人精,呵呵」、「當女兒安心躺在我胸口熟睡時,我覺得好幸褔啊」...等等,全~~部都是不能在法官面前說的話啊啊啊!當下我的心情很複雜,但深吸一口氣後,也只能深沈地告訴他,如果等等說出這些,也許就無法申請到低收喔...


帶著緊張的心情進去開庭,想不到走進法庭後,也許是感受到嚴肅的氣氛,他瞬間變得安靜許多。看著他緊閉雙唇,面對法官詢問扶養小孩的相關問題,他都按照我們的劇本回答:「不知道」、「忘記了」,配合的非常完美,完美到讓人真的以為他從沒愛過孩子。


也不過就前20分鐘,他才在門口懷念著過往,而到了這裡他卻甚麼也不能透露。不能說出口的,除了扶養的事實之外,還有身為父親對孩子滿滿的愛。



如同上述那樣難以宣洩的情緒,在許許多多無家者心裡環繞著。為了維持生活而決定要打扶養義務官司、見律師、出庭、與時隔多年沒見的前妻及小孩對簿公堂、形同陌路之外還要向法官說明自己沒有扶養過骨肉之親、更聽著小孩坐在對面向法官說明自己是個失能的父親.....等等,面對這些複雜的「現實」、申請福利必經的「流程」,很多失去情緒支援的人,便會以酒精作為宣洩出口,因為要理性面對實在太痛苦了...


說到這,也不是鼓勵大家喝酒就可以不用面對煩悶的事情,只是當我們看見一個人的行為而急於想要譴責對方時,或許也可以看看這個行為背後發生了什麼故事,然後進一步思考,對孤立無援的人來說,也許是缺少陪伴及關愛,才會選擇以買醉來宣洩吧。



p.s 文章好長,但想邀請大家關注免除扶養義務官司相關法條的修法~~~~~


監委王幼玲提出調查報告敦促衛生福利部改善免除扶養義務之訴之件數逐年攀生,並修訂相關法令 https://www.cy.gov.tw/News_Content.aspx?n=125&s=14705

延伸閱讀: 法律扶助基金會:我的承辦個案-無家者榮哥的故事/賴玟萱 https://www.laf.org.tw/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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